“逗鹅冤”大结局,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判了,法院是如何判的?

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此案件。据报道,涉案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郑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400余万元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刘某某、郑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对三人分别判处十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曹某、刘某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曹某家属称,在一审判决中,曹某被认定为主犯,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曹某家属认为,对于案件中“价值人民币 400 余万元的财物”有异议,上诉是因为觉得法院量刑过高。

事件回顾

此事还要追溯到2020年6月,媒体报道称腾讯请求查封老干妈1624万财产,称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几千万的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广告,但长期拖欠不支付款项,腾讯只能依法起诉。而被起诉的老干妈则回应称此事与自家无关,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进行任何商业合作,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1年7月1日,贵阳公安通报,曹某(男,36 岁)、刘某利(女,40 岁)、郑某君(女,37 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目的是为获取腾讯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密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3 人被当地警方刑拘。

当天傍晚,腾讯回应“被骗”一事,称一言难尽,并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 1000 瓶老干妈为礼品征求线索。因这一事件过于“离谱”,也掀起了网友的吃瓜热情,并将此事起名为“逗鹅冤”。

2020年8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

2021年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到了2021年的年底,这件案子终于宣判了,不过曹某、刘某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案件将如何发展,请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