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发票流程
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或CA证书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领用发票:
一、发票验(交)旧(指对此前领用的发票填开信息进行验旧,验旧后相应的核减发票结存数量)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在下方展示的涉税业务种类列中点击发票使用,在展示各类发票业务中,点击发票验(交)旧。 (二)进入发票验(交)旧模块后,系统会自动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添加验旧信息环节。 (三)系统自动提取防伪税控发票的开具信息,核对系统提取的开票信息,核对无误后,勾选需要验旧的发票,点击下一步提交验旧信息。 (四)系统提示提交完成,验旧信息自动写入税务金三系统。 二、发票领用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在下方展示的涉税业务种类列中点击发票使用,在展示各类发票业务中,点击发票领用。 (二)进入发票领用模块后,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要求进行实名刷脸认证,选择“姓名”,点击我已实名进入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开始人脸扫码识别认证。 (三)自动进行检测,检测通过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领用表环节(检测不通过的,如属于强制检测类型不通过,需联系税务机关处理(联系方式3312366))。 (四)在发票领用表中选择需要领用的发票种类,可选发票种类与税务核心征管系统内票种核定信息一致。 如果发票种类下拉菜单中没有需要领用的发票种类,需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票种核定(即添加可使用的票种),同时可以拨打3312366服务电话提请办税服务厅审核,办税服务厅审核通过后即可选择。 (五)在发票领用表中选择需要领用的发票种类和填写领用数量,点击下一步选择领用方式。 (六)领票方式选择快递领取,快递商家选择邮政快递,填写收件地址、收件人和收件人联系电话后点击下一步。 (七)核对领取确认表,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提交完成。 (八)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待办中可以查看发票领用申请办理进度,同时可以拨打3312366服务电话提请办税服务厅审核。 (九)办税服务厅审核通过后,由办税厅填写EMS邮件号码,打印交寄单后,交邮政EMS寄递。 (十)收件人收件后,将纸质发票实物与送票明细清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 (十一)如果领用的税控发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开具的发票)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点击发票领用管理,选择网上领票管理,点击领用发票;如果领用的是定额发票(手撕发票)等不需此步操作。 (十二)在弹出的网上领票窗口点击查询,选中下方的发票记录后点击发票下载,发票下载成功后,即可正常开具发票;如果领用的是定额发票(手撕发票)等不需此步操作。 (十三)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待办中,找到发起的发票领用申请,点击右侧查看按键,进入发票申领单页面,点击右侧确认领取,终结网上申领发票流程。 三、温馨提示 (一)网上领用税控发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开具的发票)前,请先确认税控设备已报税;如果领用定额发票不需要报税,但要进行发票验(交)旧。 (二)首次领用发票的纳税人,不必进行发票验(交)旧。 (三)通过网上申领发票,邮政邮寄送达费用由林区税务局承担,纳税人不承担邮寄费用。 (四)领用发票的人必须是税务金三系统中通过实名采集认证的三员(法定代表人员、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否则需实名采集。操作如下: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湖北实名办税小程序—实名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