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要求如下:
1、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本科生。
2、每学年评审一次。在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供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扩展资料:
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今后将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发放首批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