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修补天空的神话和传说

根据弗莱的批评分析,古代作为宗教信仰的神话在现代被“转移”到文学中,是各种文学类型的原型模式。女娲虽已消失在神话中,却在繁花似锦的文学园地和各种文化遗产中获得了无穷的生命力。当然,神话文学转向的趋势和轨迹也受到各种社会条件的制约和限制。神话题材和意象在文学转向过程中的兴衰,是后世各种价值观的投射。

创世神话的文学解读

最早记载女娲神话的是先秦时期的《楚辞》和《山海经》。如今,许多人确信她创造人类的神的意图。先秦典籍中女娲是乐器始祖的记载,除了创造人类之外,应该也是女娲创造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学转向浪漫主题的过程中,这一点值得注意。

是曹植首先把女娲神话搬到了文坛。在《女娲赞》一诗中,他用文学的笔法对“女娲为笙泉”的神话主题进行了艺术化的描写。作者巧妙地把创造盛泉作为黄帝礼仪的组成部分,也作为女娲七十变的内容之一。这些都为女娲神话进入文学殿堂做出了创造性的探索。不仅如此,在《洛神赋》这首优美的诗中,曹植还充分发挥了自己作为才女作家的才华,进一步把女娲载歌载舞的历史现象想象成女娲的一种美妙姿态。显然,神话的深层意蕴逐渐淡化,转而积淀成一种艺术形象,成为作家夸张驰骋想象的素材。女娲与音乐的关系,在曹植的《花间集》之后,成为美妙音乐的形象象征,在后世的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其中有些借用了曹植的原著。比如唐代崔融的《嵩山先母庙碑》,不是基于原始神话,而是基于经过“移花接木”的文学材料。苏轼的《瓶笙》以先民神话故事中的一个园客养五色茧的故事来描述女娲玩春之美,可谓匠心独运。因此,女娲的音乐使者形象广泛出现在文人的诗词和赋中。

正如创世神话是创世之神形象的主体一样,女娲造人神话在被搬上文学舞台后,充分显示了其广泛的生命力和神奇的魅力。事实上,在《依桐风俗》中融合女娲神话的创作,已经有了一定的文学想象。这为后来的创世神话走向文学提供了便利的通道。与创世神话的转向相比,创世神话的文学转向似乎相对较晚。女娲造人的神话,最早是由唐代杰出诗人李白在他的《论云上乐》一诗中引入文学殿堂的,充分发挥了作家的虚构想象,将从凡间造人的女娲置于尘世间,营造出一幅朦胧的画卷。除了诗歌,唐朝的人们还将女娲创作的神话转移并扩展为小说故事:

宇宙之初,昆仑山只有女娲两兄妹,人间无人。他们以为他们是夫妻,为自己感到羞耻。哥哥和姐姐去昆仑山诅咒说:“如果上天派我哥哥姐姐做夫妻,我们就结婚;如果你没成功,硝烟就会散去。"于是烟闭了,他妹妹来做他哥哥,却拿草当扇子挡脸。现在的人拿女人来捧粉丝,好像她们是东西一样。(《独特记录》卷二)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基于女娲创世神话和婚姻女神传说的融合。在获得神的应许和兄妹结合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种带有民间祭祀祈祷色彩和民俗的方式。所谓“香烟组合”,也就是“婚姻”。用“烟”的组合与分散来表现“婚姻”的成败,用草为扇遮脸的羞涩来形容,也是一种富有想象力的文学手法。

女娲造人题材从宋代开始大量出现在文学领域。有些人把它作为一种儿童游戏,如宋的诗“转字子”。但更多的是把它作为一种奇妙的自然风景。如元代有“见心巩俐小蓬莱”的诗句,形容蓬莱仙境的神奇境界。同样,再比如欧阳玄的诗《过洞庭》。在这种浪漫主义的潮流下,人们也将女娲造人的神话视为描述造型艺术技巧的高级隐喻。如刘贯的《温州新皇殿题词》、的《画史朱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