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是什么时候被毁的?

1860年的中国面临着严重的内忧外患。在国内,清廷和田萍王国之间的内战持续了多年,仍然没有结果。对外,英法联军入侵北京,火烧圆明园,迫使咸丰帝仓皇出逃。

第二次鸦片战争和20年前的那次一样,是中国积贫积弱的必然结果,但也和清政府尤其是咸丰帝愚蠢的外交策略密切相关。如果不是这种愚蠢,战争不可避免,但后果可能不会这么严重。

第一次鸦片战争并没有唤醒“去中国化”的梦想。虽然见识了造坚船利炮的威力,但在清廷眼里,外族人仍是中国历史上匈奴、鲜卑等未开化的“蛮夷”,不必对他们忠心,主要是“俘虏”。

“炯”是马罗头;“华”是牛的缰绳。“题注”是对付动物的工具。用“克制之道”对付外国人,就是用权宜之计拉拢愚弄,能哄就哄,能拖就拖。

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中国被迫签署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然而,道光并没有把这个条约看得太重。他的算盘是以这个条约为基础的,所以时过境迁,他随时都数不过来。不仅皇帝这么想,满清大臣也这么想。

问题是外国人毕竟不是野蛮人。和这么厉害的对手玩无异于找死。

鸦片战争前,中英贸易已进行多年,但英国人在中国的活动受到严格限制。他们只去过中国的一个城市,即广州。而且来到广州后,不能在城里生活,只能待在朝廷许可的外贸“十三行”里,没事不准出去和普通中国人交往。原因是洋人是“蛮夷”,商人是四人中的最后一个,所以洋人低人一等,不配像中国人一样生活在城市里。

外国人对此当然不高兴。所以鸦片战争后签订的《南京条约》有一条特别规定,从此外国人可以在城市居住。但清廷很痛快地履行了条约中割让土地的赔偿,偏偏要在外族入城的问题上耍花招,与大局无关。就是不让你进城,就是不承认你和我们是平等的。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发泄中国人心中积累的压抑。

为了这件事,英国人交涉了十年,被清政府以各种理由忽悠了。后来第二次鸦片战争成了英国人的借口之一。

这就是当时清政府对西方的态度:宁丢“里子”,不丢“面子”。就算为了面子丢了里子,也就这样吧。

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的《天津条约》,对清君主及其臣民来说,最可耻的不是割让土地赔偿的具体损失,而是“外国可以向北京派遣使节”的条款。其他的都好商量,唯独这个不允许。

按照今天的理解,国与国之间互派部长象征着关系平等,也是国际惯例。但是,在大清君主及其臣民的眼中,又如何能与“蛮夷”平等交流呢?最让咸丰害怕的是,这些外交大臣见到他,肯定不会下跪,甚至根本不会下跪。咸丰一想到面前笔直地站着一群陌生的洋鬼子,就紧张得直冒汗。

这里要注意的是,天津条约是1858年签订的,圆明园是1860年烧毁的。如果当时咸丰接受了条约,战争或许就提前结束了,圆明园也就免于劫难,他本人也不会仓皇出逃。

但出于对“外长进京”的恐惧,咸丰选择撕毁条约,继续战争。只是在此之前,他脑洞大开,想出了一个“妙招”——用钱买通外地人出北京。

他的逻辑是,对外国人不好吗?难道没有必要谈“降低关税”吗?干脆,我不要清朝所有关税,条件是你不要来北京,可以吗?

如果这个计划实施,中国将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没有关税的国家,中国经济将彻底崩溃。由于田萍王国的镇压,国家财政极度紧张。当时中国海关的年收入已经达到几百万两,是清政府的主要收入之一。另一方面,此举将使中国毫无贸易利益可言,中国将成为外国商品的天堂,经济命脉也将掌握在外国手中...

可以想见,外国人会同意这个条件,因为好处太大了。所以连最保守的大臣都反对,说这样一来,国家就不是国家了,“天下之利归于蛮夷,吾民穷矣。”保持关税的好处远远高于部长在北京的存在所带来的面子损失。

大臣们的反对让咸丰很生气,但经过反复劝说,他似乎明白了免关税的后果,最后只能取消了这个想法。

然而,不敢“见洋”的恐惧最终让皇帝失去了理智。

由于“买通”失败,大臣不能被接受赴京,清廷只好继续与英法联军作战。结果英法沿着运河从天津一直打到北京城外。咸丰见事不妙,只好再派大臣谈判,被迫答应英法的所有要求。眼看战争就要结束,清政府出人意料地脑洞大开,像痉挛一样,扣留了39名英法谈判代表及其随行人员,企图胁迫英法联军放弃赴京,以防止皇帝“当面打西方人”。

结果,情况急剧扩大。英法联军很快占领了北京城,攻入了圆明园。看到咸丰已经无力回天,匆忙逃离热河。咸丰逃跑的时候忘记了被挟持的英法人质。这些人质受到非人的待遇,20人被残忍杀害。愤怒的英法联军以此为借口,决定烧毁圆明园,作为对咸丰背信弃义的报复。

首都被占领,皇帝逃亡,“万园之园”一度被毁,清廷签订了一系列屈辱条约,还被俄国趁火打劫占领大片领土...这一系列悲剧,固然有历史的必然性,但也与咸丰的个人因素密切相关。如果不是他的无知,心胸狭隘,对“洋人”的恐惧深入骨髓,历史大概会不一样。

对咸丰来说,唯一的“幸运”是他不久就死在了热河宫。毕竟他没有看到那些可怕的外国人站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