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价总局 网址
国家物价局现在已经并入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成为发改委物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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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高校向毕业的学生收取“派遣费”,属于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按照教育法规定,向学生违法或不合理收取费用的学校,经发现和查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和应当责令向学生退还所收费用,有关学校不得拒绝。对违法或不合理收取费用的学校直接主管的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员,视其行为的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社会影响的严重、恶劣程度,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