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性别对新旧媒体使用情况的影响

二)性别与新媒体技术

关于女性与电话关系的研究近年来发展成为性别与手机关系的研究。研究表明,和固定电话一样,男人和女人都使用手机来维持他们的社会关系(Ling,2004)。同时,生理性别的不同并不是影响人们手机使用习惯的重要因素(?zcan& Ko?ak,2003)。从1990年开始,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为妇女赋权和性别关系的改变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Green& Adam,1999)。然而,早期的研究依然坚称计算机/互联网与男性化有着密切的关系(Wajcman,1991)。比如,vanZoonen(1992)认为,计算机技术在某种程度上沦为一种男性空间,它使男性可以通过投身相关的事业来建立并反复确认对自我的性别认知。Turkle(1998)认为,因为计算机技术已经被建构成一种征服和控制的工具,因而相比于女性来说,它对男性更具有吸引力。

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在专业和个人领域大量使用新媒体技术,最近的女性研究发生了转变,更加重视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女性化属性(vanZoonen,2002)。比如,Balsamo(1996)指出计算机技术已经被应用在美容手术中。Plant(1998)相信数字技术通过模糊人类与机器之间、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界限,使用户可以建构他们的性别身份。数字技术是基于网络而不是等级制度产生的,表现出一种女性与机器之间的新型关系(Plant,1998)。Jenkins(2003)认为,网络技术建立了一种集体的道德准则,互联网上的意见和交流代表了女性的核心特征。正如Haraway(1997)总结的,新媒体技术本质上是一种为新型社会形态提供技术基础的女性化媒介,而在这种社会形态中,女性的潜力被解放,只有女性而非男性可以适应数字时代的生活。

以上的研究描述了关于性别和新媒体技术研究的主要发展轨迹。这些研究从男性统治出发,发展成为女性解放。但是这种批判的研究方法只能定性识别性别和新媒体技术的关系,但是却不能描述女性和男性与这些技术在何种程度上相关。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承认新媒体技术的女性化特征,我们不得不证明女性气质已经超越男性气质成为新媒体技术的社会建构。因此,我们需要运用定量研究的方法来探究性别和新媒体技术的关系。

(三)性别的媒介呈现

从定量研究出发,可以通过研究媒介呈现来探究性别和新媒体技术之间的关系。媒介呈现是媒介对组织、社团、经验、观点或者出自特殊意识形态或价值视角的主题进行描绘的方法(Hall,1997)。媒介呈现与现实之间存在一种辩证关系。一方面,媒介文本是呈现事实“就在那里”的外在方法。另一方面,媒介呈现本身构建现实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Hall(1997)认为媒介呈现反映了文化价值观。他还指出,文化提供了理解社会的途径。比如,文化为我们提供了“意义地图”或者说是根据主流价值系统来认知世界的框架———什么是重要的而什么不是;谁拥有权力而谁又没有;什么行为可以被准许或容忍而什么不能。这些“意义地图”或者文化范本规范了人们的生活。

因此,本研究中关于电视广告的内容分析不仅能反映社会现实中新媒体技术如何被用来满足男性或女性需求,而且反映出关于新媒体技术的主流性别价值观。主流价值观都是基于社会事实,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压制了边缘化的价值观。因此,本研究的首要目的在于探究在不同种类新媒体技术的媒介呈现中,哪种性别价值观占据主导地位。

研究发现电视广告中女性形象被塑造成体贴、谦虚、温柔、快乐、家庭导向、爱孩子、敏感以及健谈的,而男性被塑造成好竞争、好斗、健壮、理性以及富有野心的(Allan& Coltrane,1996)。在日用产品的广告中,女性价值观被更多地呈现,比如在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食品、药品、服装以及家庭用品的广告中。例如,Mwangi(1996)发现女性价值观与家庭用品和个人/儿童用品显著相关。Ganahl等(2003)认为在零售商店、健康和美容方法/药品以及服装中所表现出的不均衡的性别形象有利于女性价值观。

男性价值观在另外一些广告中被更多地呈现,比如汽车、金融服务以及运动。Mwangi(1996)发现男性价值观与汽车、机械设备、酒和金融服务都存在显著关系。同样的,Bresnahan等(2001)指出男性价值观被用来宣传汽车、汽车零件以及技术。

关于媒介呈现的现有研究普遍表明,男性价值观和技术类产品之间存在显著相关(Mwangi,1996; Ganahletal.,2003),支持了早期的女权主义研究中技术被男性所主导的结论。然而,现有研究仍然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很少有研究侧重于新媒体技术广告中的性别呈现。所以几乎没有证据能够表明近几年女权主义批判研究的主张,即新媒体技术具有女性解放的潜能。其次,在这些研究中没有对产品类型明确界定。技术类型过于广泛,以至于无法区分技术的不同类型(比如,家用电器和计算机)又或者范围太过狭隘融合了相似的技术(比如,汽车和汽车零件)。相同的问题还存在于性别与新媒体技术的批判研究中。他们无法界定接入工具和网络之间的区别。比如,手机和计算机都是人们用于接入电信和互联网的工具,而不是网络本身。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研究通过内容分析的方法研究电视广告中的新媒体技术中所包含的性别价值观。本研究从三种不同的角度来界定新媒体技术(见表1)。第一,新媒体技术定义为四种基本类型:计算机、互联网网络服务、手机以及手机网络服务。第二,这四种基本类型包含于两大类别:接入工具(手机和计算机)以及网络(互联网网络服务和手机网络服务)。第三,这四种基本类型又包含于另外两大类别:基于计算机的新媒体技术和基于手机的新媒体技术。计算机和互联网网络服务属于基于计算机的新媒体技术,而手机和手机网络服务则属于基于手机的新媒体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