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的网络警队

1. 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的违法犯罪案件。

2. 依法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计算机系统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检查。

3. 计算机信息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功能认证和备案。

4. 计算机病毒及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的管理。

5. 国际互联网备案及信息安全管理。

6. 网吧的安全管理。

7. 计算机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

沈阳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执法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3、《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4、《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5、《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6、《中华人民***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7、《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8、《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沈阳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的具体工作内容

1、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2、依法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3、信息安全领域的行政管理;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功能认证。

(2)、计算机病毒及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的管理。

(3)、计算机机房安全检查。

(4)、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

(5)、计算机安全培训及安全员管理。

(6)、其他。

4、国际互联网络信息监控。

5、其他工作。

沈阳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的业务范围

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

对于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对于信息安全隐患的通知排除;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定事项发布专项通令;

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国家机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技等国家重要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