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互联网出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二、网络出版物服务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核心要素:向公众提供的。哪怕是通过网络,但是私人范围,不具有公开性传播,也不构成网络出版物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传播的内容不是作者最初创作的原始状态,而是进行过再整理、再制作。这样解释有点晦涩,是由于立法者的表达能力确实不佳。

数字化作品。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立创造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创作成果。所以游戏、音乐、视频、地图等都是作品,如果数字化,就是网络上可以传播的作品了。

我国网络出版业呈现四大发展趋势如下:

1、目前网络出版中学术文献出版和大众消费出版两头热。而网络游戏是网络大众化的突出代表,目前网络游戏产业链上的开发商、出版运营商、分销商、电信运营商等,已形成相互独立并相互支撑的体系,是目前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里面市场化程度最高、盈利模式最成熟的产业。

2、传统出版产业靠地域分割垄断区域市场的局面已被彻底打破;30%甚至更少的企业将会拥有 70%以上的市场。对内容、技术、渠道和资金资源具有更大集约整合的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变得日益明显起来。社区化将成为网络出版的新趋势。

中国约有 80%的网站具有独立的社区,其中有 60%的网民通过社区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33.5%的社区网民消费行为受到社区论坛经验的影响。随着网络出版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出版网站开始通过用户参与性、互动性和主题特性,形成具有用户归属感的出版内容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