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播令的题材限播
2011年12月1日,广电总局在北京召开2011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工作培训班,召集下属各局审剧人和十余家制作公司代表开会,讨论新的管理措施。其中一条就是严控2011年的穿越、宫斗剧热。此严控措施即将成文。
禁播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四条:
其一:宫斗戏、穿越戏,不准再上黄金档。这也意味着,晚间19时之后至22时,这两类电视剧是不得出现在电视荧屏上的。
其二:2012年10月之前,不再接受此类剧情的立项申请。这意味着,从现在起到2012年10月之前,这两类电视剧不仅是黄金档不能播,连拍都不成了。
其三:2011年在播、或将在年底前播出的此类题材电视剧暂不受影响。这意味着,此政策的具体实施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1年制定出播出计划的就无须紧张。
其四:除了宫斗戏、穿越戏之外,一直被“紧箍咒”罩着的,刚想抬头的涉案剧,也再次被强调,依然不得上卫视黄金档。同时,国外电视剧克隆翻拍剧也不得出现在卫视黄金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