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知识讲座内容

1.小微企业法律知识讲座

小微企业法律知识讲座1。法律知识讲座

如果只是造成轻伤,就是治安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造成轻伤或者重伤,致人死亡的,构成刑事案件,属于故意伤害罪。

如果是轻伤,双方愿意可以调解,不愿意可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伤或者死亡,不能调解,属于国家公诉,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为索取债务而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斗殴致人伤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夺公私财物的,除责令退赔外,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数额,造成他人损害,但未造成伤残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用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权人造成伤残的,除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伤残人的生活补助费、自救费、伤残赔偿金,以及伤残人伤残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生活费。侵权人致人死亡的,除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实际抚养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应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为依据。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鉴定。

当地治疗医院一般指靠近受害人居住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医院。如果受害人已经在距离基本相同的几家医院治疗过,一般应确定第一家医院的医疗费用,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应由医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补偿。如果受害人对同一科目重复检查,结果相同,原则上只确定第一次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实需要再进行一次检查的除外。

检查结果不一致的,确定诊断前的检查费用。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予补偿。

被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者观察的,应当补偿费用。但出院通知发出后延长住院时间的,或者因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延长期间的住院费用不予补偿。

受害人因与损害有关的必要补救治疗而支出的费用应得到补偿。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赔偿已经治疗的费用外,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经相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可以一次性支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可以在处理完毕后告知被害人另行起诉。

误工费赔偿受害人误工费的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实际误工日期小于休假证明的,以其实际误工日期确定;迟到实际工作日期多于请假证明的,一般按请假证明确定。

如果受害人确实需要休养但没有休假证明,可以在咨询法医或治疗医院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基金和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补贴。奖金按照受害人上一年度的人均奖金计算。奖金税超过起征点的,应当限定起征点。

被害人在被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奖金收入的,不计算第二次奖金。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或者受害人是承包人、个体工商户的,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情确定。

依法应当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当以税票为依据。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应当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

如果受害人是已经找到另一份工作的退休人员,误工费赔偿可以按以下情况处理:(1)受害人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为。

2.中国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关于小微企业的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税[2011]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 1起在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11年10月18日。

3.听完法学教育讲座。

人生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处在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的时候,你会如何做决定?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分不清是非,选错了路,后悔一生。

为此学校给我们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课,真的很牛逼,对我们意义重大。

我认真听了这个报告的内容,印象深刻。更何况是三个正在服刑的人给的。他们三个都是年轻人,都有自己美好的青春。他们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他们是如何后悔和失去自由的。

他们用自己的错误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值壮年的少男少女,这些正在享受生命的美好和自由的宝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意识,遵法守法,学法、懂法、守法,做社会的好公民。同时,他们也告诉我们要谨慎交友,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忘记父母的恩情。这是一个在失去自由的天空中的人。

听了这一课,我觉得对我以后的生活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它给了我很多道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为一个人才,必须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益的!

听了今天的报告,感觉为什么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有的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有的义务。我无法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意义,无法在社会行为中自觉运用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未成年人自觉的法律意识,首先要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以多种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处罚条例,自觉运用法律知识规范自己在社会行为中的言行。用法律武器打击一切违法犯罪现象。

学校、家庭和社会要注意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身心特点,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抗挫折能力的培养,以适应各种社会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时期,已经开始有很强的独立意识。他们不想事事依赖大人,而是想独立处理一些问题。而他们的理解和判断能力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他们容易走极端,固执己见,这使得他们的行动非常盲目。这就需要我们成年人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中国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关于小微企业的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税[2011]17)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 1起在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并予以鼓励。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

2011年10月18日

5.《法律知识讲座中的心与德的理解》作文500多字。希望学霸能帮我想一个好的。

法律知识讲座经验通过这次专家讲座,我知道了作为一名中学生,在学校要好好表现,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用大气的话语,优雅的举止,高尚的道德,才能拥有一个书香满堂的校园,课堂上要多和老师交流,谈学习问题。学生们应该互相帮助,让整个校园充满温暖和和谐。据报道,在校期间,一些学生沉迷于网络。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不觉得遗憾吗?有的同学偷偷躲在老师同学背后抽烟。你愿意为了一时的安逸和幸福,让自己未来的健康遭受致命的打击吗?有的同学报复心太强,影响其他同学晚上互相勾结群殴。同学们,不怕法律制裁吗?虽然你未成年,但你犯了大错,也会让你在阴森的监狱里度过几年。在监狱的这段时间里,你一定会明白“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句话,但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