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CEO被判5年半上热搜,为什么提供“虚拟定位”会被判这么久?

被判刑的不是钉钉CEO,而是钉钉打卡作弊软件CEO,他被判刑的理由有三点,一是相关软件干扰了钉钉以及系统,双方形成了攻防关系;二是有获利行为,该CEO凭此赚到了500万;三是开发软件的大牛知道这些情况,属于明知故犯。三样叠加起来,判刑五年半并不严重。不过这里我们要清楚一点,本身大牛的罪名不至于判这么久,只是输在自己的证言外加没有一个好律师。

1、事情经过

经常用钉钉打卡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虚拟定位打卡的知识,这次被判刑的CEO,就是制作了这样一款软件,帮助用户去实现打卡。而这个软件本身是收费的,从新闻上我们可以得知,他通过软件非法获利500万。于是钉钉公司就把他告上了法庭,在双方一审结束后,法院宣判被告五年半有期徒刑。对此不少人感到疑惑,仅仅是提供虚拟定位,为什么要判这么久。

2、为什么会判这么久

虽然大牛提供了虚拟定位,但是判刑的依据和这个没多大关系,观察整个案件以及证言,我们大概可以得出三条钉钉起诉的理由。一是大牛提供的技术干扰了公司系统;二是大牛存在非法获利;三是大牛的公司对这一切都知情。这里真正严重的在于第一条,干扰了公司系统就等于破坏计算机系统,再加上传播和获利直接构成?后果特别严重?的说法。

3、缺一个好律师

其实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证言?误导?了法官。比如说陈述软件如何生效的证言,这个功能很简单,理论上是不违法的。可是在证言中直接用了?拦截?一类的词,法官不是技术人员,这个词让人感觉特别严重。另外还有大牛强调自己没有改变源代码,这句话对整个案子影响重大,算是害了自己。如果接下来上诉,请一个好律师,可以让法官认为钉钉获取用户数据打卡是不正当行为,或者重新整理证言,事情还有可能出现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