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哪些精彩的黑社会?
前车强行变道后,差点撞上紧急刹车。纹身男从前面的车上下来,手里拿着棒球棒冲了过来。这时,后车司机走过来对纹身男说,小子,有胆就拿棍子打我,只要你把钱准备好。纹身男不敢转身开车走了。
几年前,我和朋友去河北,他当地的朋友接待了我。同桌的几个酒保都很客气,鞠躬。后来,一起去洗澡。其中一个满身纹身,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当地社会有名的大哥,只是当时真的没看出来。
另一个从小就混社会的熟人(不是朋友,感觉丢人)开出租车的时候撞倒了一个之前被其他车撞倒的行人,反叛了一年。从那以后,他也声称自己背负了一条生命。一般总喜欢捣乱,一直在他就读的初中附近晃荡。三十多岁了还那德行,还在和初中生约会。后来孩子跟着大一点的。他是我认识的混社会里最惨的人。我在夜店遇到向他敬酒的前弟弟,他辱骂别人。结果十几个人是他现在的老板派来的,拿着刀,在他屁股附近捅了一个人。他在一次群殴中走错了营地,一阵硝烟过后,对方散去,留下他一个人躺在地上。还有一次,有人问路,没告诉对方,对方回电话了。他和两个弟弟把人踹了几脚,结果对方打电话来了三辆面包车,把他打得连自己的妈妈都认不出来了。结果报警后被关了一天,后来才知道被打的人是当地某知名开发商请来的客人。为什么不能做朋友?因为你在街上遇到他,谈话声音太大。十分之八的句子含有关于亲戚和器官的词语。一般见到他都会敬而远之。
以前不懂事的时候,和社会混在一起,经常打打杀杀。到目前为止,我的伤疤已经疯了,缝了几十针。最严重的时候,他被一根铁棒打倒在地,昏迷了三天。现在想想吧。为了所谓的忠诚。留下这么多伤疤。说实话,我真的很后悔。我劝你不要走这条路。
我有个小学同学,本来是个老实人。高中时,他被人欺负,用刀割伤了胳膊。留校察看,退学。从此,他开始在社会上混,以胆大出名。后来和三个弟弟在一个烧烤摊喝酒,打了一个捣蛋鬼,因为老板和他们很熟。谁知是省城一个老板的侄子,老板说用一只胳膊把他们每个人都卸了。他自己去找老板,准备一个人扛。谁知老板一见他就把他带走了。这对他有好处,他做得很好。后来老板出事了,他也英勇奋战,扛了大部分东西。老板五年,他十年。我七年出来的。四年前老板出来了,他不再做太多,开始做工程。给他一个砂厂,收他做养子。现在有老婆孩子了,身家不到一千万就差不多了。两个人都比较正义,所以结局比较好。
我家在东北哈尔滨。我今年40岁。“十五”期间,社会相当混乱。我家附近有专门照看游乐场、卡拉ok酒吧和迪斯科舞厅的社会人士。他们照看我家附近所有的娱乐场所。1998年哈尔滨发洪水,有战士在抗洪。这群社会人买了一辆车送给军人。什么鸡蛋,矿泉水,面包?整整一卡车的货物被送到了警察局,还有一个在卡拉ok酒吧的小偷。房子附近着火了,几个社会人跑进去救一个老太太。这群社会人被我们那里的人称为社保队,一个都没剩下。呵呵,这群人没做什么坏事,就说自己不是社会人。让我们带他们去一个地方。如果有麻烦,就去解决它。据说他们是黑社会。他们没有做任何欺侮人民的事。也挺神奇的。
一代人以前,我们这边有两个人,一个叫菜刀帮,一个叫阿尔法突击队。不过也没我想的那么差,连二三十个人都不是随便欺负人的。
我收到了我哥哥的来信。他酒后说起了一个人。
那家伙真是个流氓。一个人一月要还几千万的债。
在他们的黑人社会里,有许多人和企业。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帮人讨债,这个大家应该都懂。
而且,十几年前,债务人横行。
当时几乎都是作为民事纠纷处理的。
这也加重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暴力手段也屡见不鲜!
这个讨债的很有技巧。你不还债,是吗?
没关系。你听说过我的名字吗?
什么头衔?不知道吗?嘿嘿,
他起初是医科学生,但后来作为实习生,
被某医生家属暴打后,当场还手。
根据视频证据,两人被拘留在一起,他丢了工作。
然后,在里面,我好像认识了一些路上的人。
他破罐子破摔,出来当讨债的。
他的第一个讨债的例子在我们当地很有名。
用刀在一个老赖身上刺了24刀,刀避开了要害。
只是疼痛,但都是小伤,
然后,在被抓之前,他说:
如果你不还钱,我出去后会找你算账的,
被刺男子立即还钱,连医药费都没扣。
当然这个讨债哥们,后来他儿子也被报复了。
他的儿子差点被截肢,所以他洗手不干了。
去了当地一家屠宰场,一直从事杀猪!
最后:暴力讨债违法,故意医闹也违法。这些行为是不正确的,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墨子是中国最早的黑社会老大。
墨子,名翟,春秋末期宋朝人。他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农民出身的哲学家。历史上被称为“墨家”的翻身农奴建立的帮派,绝对比乞丐帮、曹刚、阎帮强很多倍。
墨家的老板,叫矩,不是锤凿;帮会里的兄弟,统称“墨家”,又叫短袄帮,都是“伤痕累累,黑脸”,以自己的努力为荣。不像现在的黑社会,吃喝嫖娼,赌博抽烟,出轨偷盗,吃人家的饭不拉人家的屎,专干不道德的事。
所有的墨迹书写者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当下的命令。任何想与水抗争的人都将被杀无赦。
第一个瞬间,自然是墨子。此后,孟生、田祥子、小腹等。
史载生活在秦国,他的儿子很傲慢。他向大家炫耀:“我爸爸是个古板。你能把我怎么样?”假装杀人。而这恰恰打破了“凶手死亡,伤者受罚”的规则。我咬紧牙关,亲手杀了儿子。
纪律严明,大义灭亲,恐怕只有老混混才能做到。如果在当今世界,我早就想办法找到破财免灾的办法,送到国外逍遥法外了。
02
古人加入黑社,要立下庄严的誓言。
“我不想同年同月同日生,我只想同年同月同日死。以苍天之名,见证此心,忘恩负义,天人共死。”这是最常见的入伙誓词。
到了明末清初,福建漳州人陈近南以“田璇神”为幌子,秘密成立了一个黑帮组织——天地会,不同姓氏的人结成联盟,拜天为父,拜地为母,尊郑成功为长兄。后来叫洪门。
加入洪门,还需要宣誓:“今夕,天下联合,天下招降洪姓;金针取血许愿,一起兄弟要和他在一起。”
听,朗朗上口,骂人,绝对刺激。到了民国时期,另一个黑帮社会与时俱进,率先吸引赞助商,在誓词中植入酒类广告:
“鸡血滴到碗中央,碗内盛满杜康;与同道兄弟喝一口,荣辱与共。”
03
宣誓之后还有一个亮点:喝血酒。美其名曰:血脉即联盟。
古装电影电视剧里,经常会发生大家伸手,割刀,血滴到酒里的事。然后在碗的一端,把脖子抬起来,重重的砸一下,就像喝扎啤一样。
喝完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今以后,大家都有血缘关系,成为结婚的兄弟。
其实这都是骗人的。别忘了,《孝经》里的古训是有的:“有皮,必受父母之影响。不敢损,孝之始。”
剃头理发,割皮流血,都是不孝的行为,是绝不允许的。另外,十个手指是连在一起的,所以割个洞很疼。
很简单。我们喝鸡血吧。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鸡总是不吉利?
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由于生存能力低下,古代人类特别崇敬和崇拜狮虎、狼和熊等大型凶猛动物。说白了,你打不过它,你猎不过它,你要喝它的血,它要吃你的肉。
我们为什么不喝牛血?不,牛必须保持驱动轴来犁地。然后喝驴血?驴太笨了,赢不了。至于猪,这厮太脏了,有脏兄弟的感觉。
那只狗呢?“我不想同年同月同日生,我只想同年同月同日死。来,我们干了这碗狗血!”誓言未落,我笑了。噗,我把我哥喷了个狗血。
算起来,只有鸡最好抓,最好杀,不要太贵。就这样,鸡生生充当了冤大头。
04
自古以来,纹身就是黑人社会的显著特征。
唐代段的《酉阳杂语》中有“荆除害”的记载。
他说:“城中邪少,率高而缚皮,万物之形备...荆和薛原受到奖励。最后三天,李昌被捕,城中约三十人得知棒杀已死。”
那时候,在北京的大街小巷,有一群黑社,一个个剃着光头,纹着身,天天欺行霸市,欺男霸女,胡作非为。
俗话说,天上下着雨,对人来说就是灾难。荆和薛受命上任,他们来了。
京,官名,与左凤仪、尤扶风并称为第三助手,与* * *同为今日北京市市长。这个老薛是个强硬派。他一到达,就发起了反帮派运动。他当场抓了30多人,都死在市场里。
这一次的打击行动将集中在纹身者身上,严厉、快速、无情。黑社顿时惊恐万状,浑身颤抖,“全烧光了”,荆棘全用木炭烧光了。
至于疼不疼,写“美女抱桃”肚脐下三寸的人有没有被烫伤,作者没说。
05
在《京扫黑除恶》中,也有几个调侃老板笑死不偿命的。
第一个,名叫张骞。
张钱,骄横敢干。这位社会大哥,手臂上纹着“缚左臂曰:命不怕荆赵胤;左膀右臂说,“我不怕阎罗王。"
听这口气,多疯狂。但荆也不是善茬,一板子就砍下来,张骞挂了。
第二个叫宋。
宋老板爱纹身。花、草、虫、鱼、狼、熊、虎、豹从头到脚被捅了71刀,成了古代版的动物世界。景审理此案时,只见他“右臂绑一苇,上系一首,如与郭公木偶戏。”
翻译成白话文,意思是这个宋老板先在肩膀上刺了一个葫芦巴,然后在葫芦巴上放了一个人头。荆赵胤没明白,于是就问,什么意思?
宋老板脖子里有梗:我是葫芦巴精。
葫芦精吧?好,我把你变成瓢!
荆昭银一声沉喝,宋老板的脑袋真的开了瓢。还有北京的黑帮,都给瓦解了。
06
在古代,除了地痞流氓、山贼、土匪、水匪,有的人还包括金庸先生笔下的丐帮。
据说明朝时,两广出现了一批乞丐。他们不偷、不碰、不抢、不讨吃的,而是另辟蹊径赚钱——
其成员均为头破面烂、溃烂流脓等不良疾病患者。瞄准谁有钱,踏进院中,便脱了衣服,躺在院中,挑疮揭痂玩:
“快把钱给叶!不然我就躺在这里传染你们全家!”
看看这个勒索技巧。太恶心了。如果北方乞丐洪七公,黄蓉主黄在泉下有灵,一定会气得吐血。
这些叫花子,叫花子,孙子,缺德可耻,活该被当成黑社会,严惩不贷!
光头纹身大哥坐在公交车上,一个老太太走了过来。大哥起身让座。老太太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谢谢。大哥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请礼貌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