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罚那些被抓到黑网吧的人?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通过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非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处以非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非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处以非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