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天津市限价房流程
申请条件及流程
1)申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本市人员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 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3、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2)单人是否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答: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条件,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个人财产低于13万元(含),且名下无私产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可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户籍为本市集体户口是否可以申请,有无年限限制?
答:因就业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且无年限限制。其中,对于落户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4)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流程是什么?
答:(一)申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要件: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户口簿;3.家庭住房有关证明。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存证明等相关要件。
(二)初审。区县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转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收入、财产。
(三)收入、财产核查。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民政局进行收入、财产核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材料,结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转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转区县房管局。
(四)审核。区县房管局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
(五)公示。区县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将申请人相关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简称市住保办),由市住保办通过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各级公示期限均为5日。
(六)发证。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凭该资格证明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房定价、买卖及贷款等
5)如何获知限价商品住房的开盘信息?
答:请关注天津住房保障网(天津住房保障网
目前,天津市市区在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主要有位于东丽区的华富家园,位于津南区的天房新景园,位于西青区的渤海天易园、佳和雅庭、华城景苑,以及位于北辰区的华城浩苑、美震瑞景时代和朝阳北部湾。
6)到哪里购买限价商品房?
答: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开发企业将开发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委托给中介机构、因此,持有《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7)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有区属限制吗?
答:持有《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人员,可以购买市统一组织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没有区属限制。区组织建设的限价商品房
8)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如何确定?
答原则上比测定价格之前3个月内,周边或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左右。
9)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贷款吗?
答: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另外,政府为了减轻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家庭的负担,目前对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相关单位对其贷款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通过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进行个人限价商品住房贷款的,政府还给予为期5年0.5%的贷款利息贴息和贷款利息5%的补贴(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贷款专线:23287787)。
10)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答: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其他问题
11)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答: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原则上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未满18周岁)子女确定。对成年(年满18周岁)未婚子女,申请家庭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其作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以外的家庭成员申请的,不影响今后其本人及其配偶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12)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可以作为贷款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吗?
答:与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申请人***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有人须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有人可以作为贷款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13)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可否作为家庭成员***同申请?
答: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14)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满一年后,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可否重新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
答:申请人在《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内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其《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自动作废,作废超过1年后,申请人可再申请一次。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1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申请过一次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证明但均未购房,现该申请家庭是否可以家庭形式再申请一次限价商品住房?
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未婚时各自只申请过一次限价商品住房且均未购买,因此各自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累计次数均未超过两次,所以该申请家庭可以家庭形式再申请一次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时需两人的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均作废超过一年。
16)已承租公***租赁住房的家庭可否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答:已承租公***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在限价商品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2个月内,退出承租的公***租赁住房。
17)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可否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答: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补贴后,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18)申请人为落户单位集体户籍且名下无房,现租住单位集体宿舍需提供何种材料?
答:因就业在本市单位落户的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人员,户籍地地址为单位地址的,可不提供集体户籍所在地房屋权属证明,但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相关证明材料。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证明。
19)从市场上租赁住房的,需提供该租赁住房的何种材料?
答:家庭成员从市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证明。
20)已出售或置换的住房在申请时是否还计入面积审核?
答:申请家庭成员将原有私产住房出售或将原承租公有住房置换,到申请之日超过3年的(以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记载的交易时间为准),不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面积;不满3年的仍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面积。
21)公有住房计租面积如何换算为建筑面积?
答:申请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