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势鉴定标准轻重伤等级
轻伤重伤鉴定标准
一、重伤一级
1、植物生存状态。
2、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3、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4、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5、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重伤二级
1、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2、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5、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6、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7、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8、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9、外伤性脑脓肿。
10、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11、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12、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13、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14、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15、外伤性尿崩症。
16、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17、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三、轻伤一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四、轻伤二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5、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时,要按照轻伤重伤鉴定标准执行,重伤可以分为两级,轻伤也分为两级。每一级对应的伤情特征都不同。如果构成轻伤的,司法鉴定机构通常会在一个星期内出具鉴定结果。而鉴定重伤则花费的时间长一点,可能会有一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