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3兑换黄金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了《千年3》网络游戏,此网络游戏系十年前由韩国引进的一款武侠风格的游戏,曾经辉煌过,后因多种原因停止运营。2008年5月,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宣称复活千年,进而运营了该款游戏。 注:该游戏网址 / 我投诉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原因: 作为网络游戏的运营商,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是现在的《千年3》里在1~6区、9~11区都设立了商城,用于充值用户购买虚拟道具。 但是此商城中有两种特殊物品:第一是钻石碎片—价格:3(黄金);第二是钻石—价格:30(黄金)。而且该两种物品的说明上明确说明了,可以兑换虚拟货币1万钱币及10万钱币。而黄金系玩家用人民币或者实物卡的方式充值获得,1黄金=1人民币,因具体充值方式的不同比率有所不同。 换句话说,作为网络游戏运营商的盛大公然对其经营的网络游戏的虚拟货币规定了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比率,实质上,盛大公司自己制造了货币,100钱币(虚拟货币)等于人民币0.03元,也就是说盛大现在运营的《千年3》里的虚拟货币几乎等同于日元的货币价值,而作为网络游戏运营商,此种行为明显是在非法交易敛财,公然对抗2005年文化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也挑战了我国中国银行法,根据银行法规定,我国流通的货币为人民币,而盛大作为网络游戏运营商,居然公开对网络游戏内的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制订了兑换比率,此种作为我认为是挑战银行法,挑战文化部门,挑战法律的威严。 为此,我作为一名普通网络游戏的玩家,一名普通消费者,作为一名网络游戏爱好者,我们喜欢网络游戏,但是我们不希望我们喜爱的东西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变成非法敛财,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网络游戏市场的违法行为出现。我个人认为,盛大的此种经营方式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应当积极组织人员成立专案组调查。如果此种公然指定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的行为,此风滋长,受苦的是国家,是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