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开展涉酒驾驶整治行动助力复工复产
随着人员返莞返岗,企业复工复产逐步推进,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增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东莞交警在坚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驾司机自称只是吃了巧克力,想蒙骗过关?!
2020年3月22日晚,虎门大队执勤人员在金捷路展设卡查处涉酒驾驶,当晚20时18分,执勤人员利用快速排查酒检仪对号牌为川FL***5车辆的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邓某存在涉酒驾驶嫌疑,
执勤人员要求邓某出示相关证件并询问邓某是否喝酒后驾车时,邓某称:“我刚去理发店理发,吃了巧克力而已。”随后,执勤人员再次对其做检测,依然是有酒精反应。期间,邓某拒不承认自己酒驾的行为,坚决说自己只吃了巧克力。执勤人员只能带邓某到医院进行抽血酒驾检验。
当晚21时40分,邓某在执勤人员的劝说下,终于说出了实情,承认当天中午和朋友吃饭的时候,喝了白酒和啤酒,以为过了那么长时间就不会有事,就驾车去理发店理发,后来被交警大队查处时,想以吃酒心巧克力为由而蒙骗过关。
经检验,邓某的血液样本其血液乙醇含量为53.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核查,邓某初次领证日期为2019年6月13日,属于驾驶实习期,现酒后驾驶必须吊销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
前方查车,提前停车假装已到达目的地
3月20日晚,石龙大队开展周末夜查酒驾毒驾统一整治行动,在美能达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21时许,一辆轿车在执勤点前方突然靠边停车,然后驾驶员下车准备离去,执勤队员有所存疑,示意司机停下打算上前询问情况时,驾驶员假装没看见执勤队员的示意并加速走开,另一名执勤队员驾驶警用摩托车拦下了将该名驾驶员。
经民警询问,黄某承认其是绿色小车粤S2L**9的驾驶员,因为喝了酒,见到前方查车,心虚之下就想着赶紧靠边停车假装到了目的地,下车躲避排查,没想到被火眼金睛的执勤队员发现。经酒精呼气测试,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3mg/100ml,抽血检验结果为83.48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了解,黄某当晚19时在石湾某餐馆与数名朋友吃饭,期间喝了约400ml的啤酒,21时,其中一名朋友邀请大家去他家喝茶聊天,黄某心想,现在还在疫情期间,交警应该不查车,就心存侥幸地开车前往,没想到在途径美能达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防疫期间久不见,朋友重逢酒下肚
2020年3月22日夜晚,黄江交警大队在创业一路设立检查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酒精测试。
21时58分许,黄江交警大队在创业一路查获一司机醉驾驾车。据了解,张某原本是在家里与弟弟在喝茶,后来弟弟接了个电话回来跟他说,朋友约他出去吃宵夜,叫上张某一起去,张某心想着闲来无事也跟弟弟一起出去,在宵夜期间,张某几人喝了大约500g的白酒,饭局结束后,存在侥幸心理的张某觉得自己还是很清醒的,便驱车搭乘几人前往江海城,途径创业一路时被黄江交警大队的同事拦截。经查验,张某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111.02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交警提示广大司机:疫情当前,在注意自身防护的同时千万别“忘形”,在做好卫生防护措施的同时,也要拒绝酒后驾驶,从多方面保护自身安全。
酒后骑摩托不算酒驾?答案在这里......
为了大力打击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中堂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3月21日晚,中堂交警大队在辖区中麻路设岗查车,开展周末夜查酒驾专项行动。21时05分许,执勤人员在拦截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扑面而来一阵酒味,驾驶员周某疑似酒驾!于是执勤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吹气检测,结果显示为58mg/100ml,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周某狡辩自己驾驶的是摩托车,开小车的才算是酒驾。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驾驶的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饮酒后驾驶造成的危害与小车一样严重!并告诫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自己负责,更要为他人负责。
严惩!麻涌一男子驾照被注销还酒后开车。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麻涌交警大队在全镇范围主要交通要道、主要路口等场所,通过设置卡点和巡逻管控的方式开展周末酒驾夜查行动。
22日晚,麻涌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麻涌大道大步路段设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1时许,一辆川S1Q**7号牌的汽车进入检查点,执勤人员发现驾驶员陈某身上有酒味,随即要求其下车进行检查,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员陈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陈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合并罚款3500元,并处拘留的处罚。
为节省代驾费亲力亲为,醉驾遇查后终后悔!随着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人们逐步走出家门开展工作,然而走出家门并不意味着能肆意妄为,正当桥头全镇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疫”期间,却有一些人放飞自我,深夜酒后驾车,在疫情暂未完全控制的情况下铤而走险。
3月21日晚,桥头交警大队在辖区桥头广场路段等开展周末夜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统一行动。20时30分许,在桥头广场路段设卡时,有一辆粤S.K5XXX的车辆从桥头镇迳联村方向往中兴路方向行驶过来,行驶至上述路段时被执勤人员拦截。执勤人员随即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了解夏某当晚在宏达路某餐馆和朋友吃饭,期间敖某喝了两瓶啤酒,餐后想着离家不远而且找代驾需要开支一笔费用,为了节约,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自行开车回家。最终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结果为:162.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因醉酒驾驶,夏某将面临罚款、扣12分、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考的惩罚。
明知酒驾不可为而为之!结果......
3月22日晚,塘厦交警在辖区道路开展周末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当晚20时20分许,塘厦交警在塘龙家私红路灯设卡,对过往的车辆逐一进行检查,许某驾驶粤SJ****号牌车辆驶入检查区时,被排查出有酒驾嫌疑,最终经检测,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经了解,许某当天在樟木头办完事回来到塘厦镇龙背岭某饭店和朋友吃饭,原不打算喝酒的他经不起朋友的劝,喝了些许白酒,回家时,打算联系代驾,但由于饭店地段较为偏僻,代驾和滴滴都联系不上,没办法的许某只能自己驾车回家,行驶大约6公里,在家私红绿灯路段被交警查获。
许某称自己平时对法律感兴趣,对酒驾相关条例都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外出喝酒的时候都会叫代驾或者滴滴,这次是自己第一次酒后开车,没想到就“中招”了,现许某因醉酒驾驶,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塘厦交警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切勿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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