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办法最后起诉,或者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已转移财产,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怎么办?我们可以申请将其列为失信者,失信者就是我们生活中所说的“老赖”。由于执行难,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限制“老赖”的措施。

第一招: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

当“老赖”被列为失信者时,他将:

1,强制存款;

2.收入的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股票和其他财产;

4.强制执行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迫被申请人返还特定财产;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的利息,并支付迟延履行的费用;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出入境限制等。

第二项措施:执行特别目标

1,执行唯一住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异议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唯一住房(详见法律)仍然可以执行,而且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执行唯一住房的案件,今后肯定还会增加。

2.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2002年《关于执行程序中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可否扣除清偿债务问题的批复》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支付单位或者社保机构协助扣除其退休金或者养老金清偿债务。

3、被执行人养老金的执行

201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请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的批复》(2014)明确确认,社保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4、落实配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该规定明确,债权人以个人名义对夫妻一方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见,在夫妻债务性质的推定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推定为共同债务。

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不是共同债务,或者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实践中,很多法院已经开始直接执行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配偶财产,比如浙江法院,也有法院不执行的,但相信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会越来越清晰,很多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会受到更大的打击。

5、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强制执行。

将财产过户到子女名下也是老赖逃避债务的常用方式。目前法院已有相关案例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今后将得到广泛认可。

6.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

案例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手机号码为1 * * 99999,每月最低消费1200元。其迅速将其查封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165438。

案例二:焦作博爱县法院在执行其(2016)豫0822民初139民事判决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窦某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无法执行该案。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博爱县法院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名下搜出一张号码为15xxxx88888的手机卡,立即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手机号码进行查封。经评估,该手机号价值6万元。2017年8月25日,手机号在淘宝拍卖,最高价20万元。

第三招:禁止特殊行为。

1.禁止出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通报立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禁止、限制、管制中国公民出境。当事人未执行民事案件,应当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当事人,在案件(或者问题)解决之前,不得出境。

2.禁止失信人上高速公路。

2015,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高速执法队在重庆高速部分主要收费站严查“老赖”。“老赖”的车辆只要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就会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

3.禁止失信人的某些驾驶行为。

2065438+2006年3月,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首次将被执行人纳入高消费行为范围。

以上2、3是部分法院采取的措施。

4.冻结驾驶证,限制驾驶证年检。

案例一:2015至今,银川市兴庆区法院通过冻结失信被执行人机动车驾驶证,不予审验的方式,已审结多起执行案件。目前,法院执行局正在协调辖内各部门,拟进一步扩大冻结“老赖”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让部分靠“证”吃饭、生活的老赖难以为继。

案例二: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法院在执行一起赡养费案件过程中,了解到一起长期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有B驾照,从事货物运输。2065年7月65日,438+07,驾照被冻结,不给驾照年检的机会,消除了抗拒执行的成本。

第四招:全方位限制

1,限制高消费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规定》第三条,限制以下高消费:

①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二等舱及以上舱位,火车、轮船软卧;

②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

(三)购买房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的;

4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

⑤购买非必要车辆;

⑥旅游度假;

⑦孩子上私立学校,收费高;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⑨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等生活、工作非必需消费行为。

2、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的限制

2065438+2006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全方位的约束。对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的限制包括:

①对设立财务公司的限制。

2发行债券的限制。

③合格投资者的额度限制。

4股权激励限制。

⑤股票发行或上市的限制。

⑥对成立社会组织的限制。

⑦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限制主要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

2065 438+06 16 10月20日,由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合作备忘录》,提出55条惩戒措施,以及设立金融机构、从事民商事活动等。

3、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1)获得政府补贴。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

②获得政策支持的限制。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获得政府补贴、投资审批、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

4、资质限制

(1)作为国企高管。

②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限制。

(三)担任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限制。

(4)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⑤招聘(聘用)仅限于公务员。

⑥对入党或党员的特殊限制。

⑦作为党代表、NPC代表和CPPCC委员受到限制。

8 .入伍服役限制等。

5、准入资格限制

①包括海关认证限制。

(2)从事医药、食品等行业限制。

③房地产和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6、荣誉和信用限制

(1)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和慈善奖。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荣誉限制。

3信贷限制。

7、特殊市场交易限制

(1)从事房地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受到限制。

②对国有林地使用的限制。

③对草原使用的限制。

④对其他国有自然资源利用的限制。

以上第2-7段来源于《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8.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4年3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银监会、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关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明办[2065 438+04]4号),明确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不能担任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用的是“限制”,当然也包括禁止。

9.限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招标人和从业人员的招标活动。

2016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活动、评标活动、招投标活动进行约束。

10.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

2065438+2005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授权第三方商业征信机构通过互联网联合惩戒信用。

芝麻信用联合淘宝、天猫、车置宝、趣分期、去哪儿旅行、我爱我家等应用平台,全面约束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主要措施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等金融行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火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非营运车辆、旅游度假产品;限制预订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互联网上进行奢侈品交易等消费行为。

第五招:方便、快捷、有力的执行行为

1.向社会公示被失信人信息。

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查询平台、相关网站、手机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供公众免费查询;

人民法院根据联合惩戒工作需要,可以向相关单位推送名单信息,供其结合自身工作使用。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所在单位依法不宜公开失信信息,由其所在单位依纪依法处理。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依法宣传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和处罚情况。其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各大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还有的地方在公共场所(如火车站、商业广场)大屏幕上轮流播放当地失信人名单,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2、网络快速查询和执行检查与控制。

2065438+200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工作机制的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合作内容:

首先是信息共享。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共享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和司法审判信息;

二是查询反馈。公安部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并反馈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被执行人出入境证件和出入境信息、诉讼被告人出入境证件信息以及诉讼被告人和被执行人车辆登记信息;

三是限制出境。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四是查控车辆。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查找、冻结车辆;五是找到被执行人。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3.每半年检查一次物业。

201165438+2006年10月7日,最高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其中第九条最后明确“本执行程序终结后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半年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人。

步骤6:其他强制执行和限制性措施

1,“失信人CRBT”通信限制及措施

平陆县人民法院将向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老赖定制“失信人CRBT”将越来越难。

2.驾驶限制令

平陆县人民法院、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发布《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采取限制驾驶非营运车辆的措施。同时,交警部门积极配合法院。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被限制驾驶非营运车辆的。及时告知法院,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可以举报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的行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奖励。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的,法院将及时解除其限制驾驶令。

3.公布悬赏提供财产线索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寻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目前,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阳城法院、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克兰法院等一大批法院都实行了财产公示奖励制度。

曲沃县人民法院6月18日与今日头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合作,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案件。被执行人龚某某等8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自己的失信行为成为当地“头条”新闻后,迫于舆论压力不敢逃避义务,最终主动还款。

4.实施奖励保险

10月30日,2018 10,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PICC山西省分行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是山西法院引入第三方解决“执行难”的新举措。目的是探索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找人难、找事难、财产变现难等问题。

第七招:终极大招——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拒绝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这一刑事责任的具体事项,规定公安机关不服的,由公诉转为自诉。

“黑名单”措施将有效击溃“老赖”的心理防线,拍卖贵重手机号、限制驾照年检、限制驾驶汽车等区域性好办法有望在全国推广。

因此,如果很多纠纷能够防患于未然,比如完善抵押手续、质押手续,或者在诉讼前做好保全手续,就能更大程度地保障债权的实现,快速实现债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