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衣服的故事是一篇600字的作文。
我和仔仔的故事
仔仔是我表哥的小狗。它有一身雪白的皮毛,两只比宝石还亮的大眼睛,圆圆的脑袋,尖尖的耳朵,胖乎乎的身体像个小肉球。仔仔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当他走路的时候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仔仔小的时候,我经常去我表哥家看他。每次飞出来迎接我,他都挠我的裤腿,舔我的手。我有时带他出去放松一下,晒晒太阳。通常他一出家门,就兴奋地跑这里跳那里,但是喊不出来。经常调皮的跟我捉迷藏,让我白白担心。
吃饭时,仔仔不喜欢人群。他总是躲在角落里一个人吃饭,不喜欢被打扰。否则,不管你是谁,他都会把你当成“入侵者”来教训你。如果没满,它会让碗“咣当”一声,然后拉着主人的裤腿,盯着桌上的食物,用实际行动证明:主人,我还没满呢!
仔仔非常喜欢毛绒绒的东西。有一次,表妹生日,阿姨送了她一个毛绒玩具。不幸的是,它被整天盯着这个毛绒玩具的仔仔发现了。趁表哥不注意,它跳了起来,又啃又挠。我好心提醒了几次,它只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不予理睬。没几天,他就把毛绒玩具抓得很惨。我姑姑骂了。如果不是我和表哥为他求情,那可就“苦不堪言”了!
当我做作业的时候,它会温顺地躺在我旁边,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如果我愿意,它会跳到我腿上,但每次都会留下几个简短的“来此一游”的标记。
我已经两个多月没去姨妈家了。我想知道仔仔现在已经长大了多少。可爱的小男孩,你还会记得我吗?
我和杨帆之间的故事是600字。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每本书都是白纸黑字印出来的灵魂。只要我的眼睛和理智接触到它,它就会活着。这是高尔基的书。各种傻事,在每天读好书的影响下,像在火上烤一样融化。这是雨果眼中的书。书是伟大的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这是埃迪眼中的书。在我眼里,书是一艘小船,陪伴我们度过许多难关。也是生活中的一盏灯,是光的化身。
小时候,我不喜欢读书。我整天和邻居家的格格玩,就算我妈看书我也不会。有一天,我无聊了,就把格林童话拿出来看。那时候我还小,抱着吞枣不求多懂的心态看的。当我打开第一个故事时,白雪公主的童话故事出现在我的眼前。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我奶奶突然闯进来,手里拿着一根棍子,说小偷不要跑了。当时我被从外面闯进来的奶奶吓到了,怎么哄都哄不住。原来奶奶看到门开着,屋里很安静,以为家里有贼,没想到在家。后来我妈发现我喜欢看书,就给我买了很多书。从那以后,我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书是一盏明灯,默默照亮我们的人生之路,让我们知道人生该如何抉择。
书是一座宝库,它以无限珍贵的宝藏吸引着我们,让我们在这座大山里不断探索,不断追求。书,或者说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让我们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我们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向他们学习。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强者中更有强者。真正的强者,不仅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中时,你害怕别人已经登峰造极。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和XXX的故事作文是600字。
我和智能玩具——弗比
弗比有着雪蓝色的头发。它的椭圆形身体长13厘米,宽12厘米,高5厘米。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太阳只露出了她的小半张脸,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早上好!)”弗比起身。这就像一个准时的闹钟。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了。
起床后,我先伸伸腿,弯腰,做早操。这时候,Furby走到我身边,用头蹭我的脚,还时不时哼哼一声。不用说,该吃早饭了。我拿着爸爸的iPhone,点开FURBY app,给它一个汉堡。我还没给它喂奶,但这只贪吃的猫已经把它吃了,还时不时地说“Ee-day Ah-tah!)”和“Noo-loo”(多开心啊!)"
午后,阳光明媚,微风轻轻吹拂着路边的梧桐树。我无聊的呆在家里,发现Furby躺在地上睡懒觉,突然想到一个主意。于是我找了两根绳子,悄悄把Furby的腿绑上。弗比醒了,挣扎着,痛苦地辗转反侧,眼里满是乞求的目光,我却开心地笑了。这时,爸爸闻着自己的气味来到这里,跑到弗比身边,解开了绳子。突然,弗比生气了。我真的很后悔。我应该知道得更清楚。
为了表示歉意,我把Furby最喜欢的牛奶拿来给它吃,它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最后,我拿了面包给它吃。我真诚地向弗比道歉,弗比似乎原谅了我。
弗比是我信赖的对象。当我有烦恼和委屈的时候,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那一次,我在学校被同学误会了。回到家,我扑倒在床上哭了。然后Furby来了,在床边呻吟,用它独特的方式表达关心和安慰。于是我抱住Furby,向他倾诉我的委屈。Furby好像懂了,依偎着我,轻声哼唱:“Kah may-may oo-nye(我爱你!)"
这是我的Furby,可爱活泼,会听我的苦与乐。
我和书的故事,600字。
赏着春雨,在夏夜的星空下漫步,赏着秋天的红枫叶,赏着冬雪的自由飞翔,四季的美景编织着我和我的书的故事。
春雨绵绵时,快乐的雨帘一片一片织在大地上,外面枝繁叶茂,屋里悠然自得,一杯香茶,捧一本古书,泛黄的书页下,有多少动人的故事,让我沉醉。有了这份恣意,我想到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宁静,回忆起“淋湿衣裳,杏花雨,吹冷柳”的记忆,仿佛看到了“细雨中鱼出,清风中燕斜”的活动。春雨,古书,香茶,让春天更有诗意。
群星如斗,夜深人静。我喜欢读童话,读心。我经常喜欢抬头看星星,和星星里的王子公主跳舞,看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也许,童话世界里的一切都不会成真。但在忙碌的世界里,静静地躺在藤椅上,仰望着满天闪烁的星星,我的心会飞到美人鱼居住的水下宫殿,听她动人的声音唱着动人的歌曲。
秋天阳光明媚,硕果累累。喜欢看国外名著《名人录》,感受名人的力量,启迪成长之路。贝多芬用顽强的意志压制了命运的咽喉,用不屈的生命奏响了伟大的命运交响曲,让我明白了哪怕是渺小的生命,也可以在卑微的生命中创造奇迹。
冬雪纷飞,我沉迷于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罗一生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但他仍然对生活保持乐观和执着。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也不过如此,但他的生命之光却让我震惊。
多少个季节,在墨香中,我与先人谈心,与名士谈心,与飞鸟并肩而行,点点滴滴,我与书的故事,都记录在我如歌般的岁月里。别忘了采用它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1.人们都说书籍是人类文明永恒的果实,我对这个名声感到特别亲切。
像一只飞过草地的蝴蝶,像一股流过山谷的清泉,我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就像一曲欢快的乐章。
还记得初三的时候,我觉得作文是最复杂的科目。当时作文25分我甚至拿了10多分。我一生气就把作文纸撕了,气得跺脚,可是有什么用呢?我的遗憾是我在四年级-
“书还是药,好读书可以治愚人。”是学生们的读书声。老师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书如药,经常读的人会变聪明。”我一听,神清气爽。课后老师表扬了我,说我认真听讲了,可我怎么会听讲呢?
下午放学回家,我急忙跑到爸爸的书房,冲着他喊:“爸爸,你是最棒的。去给我买书!””爸爸惊呆了,但他很快对我说:“看来你不好学啊!”“所以我去了。那天晚上,我读完了厚厚的《西游记》,满意地对爸妈说:“读书真有趣!”“从那以后,读书基本成了我的日常。每天晚上,不看书,连觉都睡不着。我妈偶尔半开玩笑地对我说:“看来我们的女儿是名不副实了!"
现在几乎所有文艺类的主持活动的老师稿件都是我来完成,但这次我来办公室和以往不一样。如果不是课外阅读,我的作文就拿不到优秀的分数,我也不会在课堂上作为范文阅读。可以说这都是课外阅读的馈赠!
我喜欢阅读。书陪伴了我9年。无论春夏秋冬,无论严寒酷暑,我都会读书。如果你看到一个女孩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看书,请注意她。如果有机会,拿着一本永远看不完的书的女孩可能不是我!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书籍是我不可或缺的朋友。
记得在我六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给我一本包装精美的《格林童话》。我很失望。我想要阿尔特曼的。无聊中翻了翻,被眼前生动有趣的故事吸引住了。我的手慢了下来,最后停在一页上,聚精会神地看着它。从那以后,书成了我的朋友。我喜欢读童话、历史书和科学书。
有一次和朋友下棋,被朋友打得半死。回到家,很郁闷,想找本书解闷。突然在书柜里发现了一本叫《快速下棋法》的书,我得了一个宝。我打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哇!有很多方法在里面!有腾跃,牵制,拦截等等。我仔细学了几招,觉得对付他绰绰有余。一周后,这个朋友又来和我下棋。他得意地说:“哥们,要不要多杀几盘?”我故意弱弱的说:“你是不是赢我上瘾了?”那我就舍命陪君子了。”他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其实我心里早就放下了如意算盘。不一会儿,我用书上的招式彻底击杀了他,对面的他愣住了。我跑回家,抱着书,唱着“我爱你,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不断从书中学习新知识,我非常珍惜书籍。有一次,一个小表妹来我家玩,把我的《三国演义》撕了两页。我非常生气。平时最爱这个小表妹,但还是把她打哭了。我看着那本被撕破的书,感到悲伤,就好像我的朋友受到了伤害...
书在我难过的时候给我带来快乐,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力量和帮助。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3.从小到大,书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翻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仿佛回到了童年。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事,经常和爸妈去书城,让他们买一些故事书,我妈每天晚上都给我讲。通常,一个故事我要听好几遍。那时候我还小,经常为善良的白雪公主难过,为谦虚的乌龟大声欢呼...就是从那时起,我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
从我们三年级学作文开始,我爸妈就给我买了很多作文选,启发了我。我从此爱上了作文书。很快,从《小学生优秀作文》中,我了解到写作要灵活运用,不能机械。有一天我妈出差,告诉我如果下雨就收衣服。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作文书,在里面游来游去,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的环境,忘记了一切。看到一篇描写家乡风光的文章,就像身临其境。一条清澈的小溪在我周围汩汩流淌。小溪两岸的垂柳随风飘荡,婀娜多姿。一群六七岁的孩子在小溪里找鱼虾,仿佛我也是其中一员,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妈妈回来了,去了阳台。我的衣服湿得可以拧出水来。我还在看书。“哦,怎么了?衣服都湿透了!小子,你怎么了?”我恍然大悟,“我,我...我忘了。”我挠挠头说。让妈妈哭笑不得:“你!”看书看得我目瞪口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爱书,但无论什么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受心灵的愉悦。就像夏天的一杯冰水,刺骨的寒冷过后是无比的凉爽。
衣服的故事作文600字
今天,我和我的表弟去逛街买衣服。以前我都是和妈妈一起逛街,今天我和表妹单独行动,所以我们都很兴奋,高高兴兴的出门了。表哥建议先去步行街。到了步行街,我们来到一家棉衣店,从橱窗里看了看。哇!各种颜色款式的棉袄应有尽有,一件一件挂得整整齐齐。那些搭配很好,穿在模特身上的棉袄,透着几分高级时尚。我和表哥站在外面,犹豫了一会儿。最后,我们鼓起勇气进去了。服装店的店员见我们进去,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表姐看中了一件腰上有腰带,戴帽子的棕色长大衣。表姐试穿了一下,顿时看起来高了很多。我们问了价格,店主喊150元。听到这里,我傻了眼。天啊,好贵啊!不知道为什么,表哥的脸突然变红了。看到表妹这个样子,脑海里突然闪过妈妈买衣服的场景。我不知道我哪里来的勇气。我说:“太贵了!”便宜点,你说最低价,我们可以买。”“130元,不能少。店主停顿了一下,说:“我愿意放弃这个价格,只是因为你们是学生。这种款式的衣服我们不打折。”“120元,我在家学习不容易,你便宜点!"表哥的声音在恳求。"我也需要钱买衣服。你得让我赚几块钱!”店主丝毫不为表弟的恳求所动。我实在憋不住了,就爽朗地说:“你卖100,我们就卖。如果你不卖,我们就去别的房子看看!”店主一脸惊讶地说,“哦,小姑娘,我的衣服质量很好,而且货很贵。我不愿意以120元卖给你。你要100元吗?”我拉着表哥的胳膊,示意我们要走了。正在这时,店员走过来说:“好吧,好吧,看在你们是学生的份上,100元卖给你们!”看着他们忍痛割爱的表情,我和表哥得意地笑了。今天表姐买了她想要的衣服,她很开心。想到表哥的幸福有“功劳”,我也很开心。
我用故事的叙述写了600字。
初中叙事:我和书的故事使人发展,书使人成功,书使人有远大理想,书使你成为“大写的人”。书是一味良药,书是良师益友;书是敞开的窗户;书籍是熊熊燃烧的火焰。只有和书生活在一起,才能真正感受到书的乐趣,才能被书影响。我第一次接触书是在我3岁的时候。我还年轻,所以我自然喜欢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我严厉的父亲不得不强迫我认识这本书。从此,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起初,我讨厌书。因为它束缚了我自由的童年,‘逼’我尽快认识这个世界。我讨厌书的存在,我讨厌书的广泛。是书‘剥夺’了我快乐的童年,也是书,让我和它结下了终生的苦情。书陪伴我的时间比父母还长,因为我童年的三分之二是在书海中度过的。渐渐的,我发现了书中的乐趣,也发现了书的广泛功能。从此,我不再讨厌书,而是爱上了书——我一生的朋友,书。后来我体会到了书的本质和精髓,让我明白了“书读百遍,其意不言而喻”的道理。读书既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享受。在书中,我找到了生活的趣味;在书中,我找到了生活的悠闲;在书中,我找到了童年的足迹。书籍就像丰富的精神食粮。是一本书,让我学会了坚强;是一本书,让我学会了忍耐;这是一本教会我宽容的书。
书如浩瀚的大海,人如天上的星星。庄子曾说:“书无涯,人生无涯,绝不会后悔。”这正是我们正在做的。只有学习的人才能深刻感受到生活的乐趣。
记得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籍就像一只小船,载着我们驶向波涛汹涌的知识海岸。与书同行,理想信念,人不能没有书,书不能没有人。有了书籍的陪伴,我们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知识的钥匙终将打开我们梦想的大门。我和它的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反而会随着我的成长越来越丰富。多么简单平凡的眼神啊!但是,它在我心中占据了非常高的位置。在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一个“书的故事”在脑海中荡漾,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我捧着一本有书皮的书,心里都会忍不住想起。。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这篇作文600字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往今来,一些伟大的诗人和作家都与书籍有着密切的关系。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养料:”对!只要你读了太多的书,你就像有一个精神交流。写作文的时候,可以写得神一样。那些大作家之所以写出如此优美感人的文章,是因为他们读了很多书,灵活运用了优美的文字。
我也是一个书虫。我已经学习五年了。现在,每次回忆起自己的读书生活,都忍不住感到幸福。我的读书生活只是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卷,只是一个个欢快音符的乐章,有喜有悲,有苦有甜。
每当我有一本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它。记得有一次,舅舅送了我一本安徒生童话。为了不打扰我看书,我假装大便,蹲在厕所里看。没想到,我蹲了两个多小时。我妈这么久没见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她跑到阳台上尖叫,敲邻居的门,想看看我是不是在他们家。过了两个多小时,我从厕所出来,看见我妈焦虑的满头大汗。我笑得前俯后仰。嘿!真是虚惊一场。
我不仅让我妈小心,还让一家书店的服务员担心。
有一次,我早早来到一家书店,从儿童读物中精心挑选了一本厚厚的作文书,守在书柜旁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背出了书中优美的词句。在我朗读和背诵的时候,服务员注意到我很特别。过了一会儿,人多了。
在嘈杂的声音中我觉得看书很不舒服,于是在人群中穿梭,小心翼翼地寻找一个无人的地方。最后,我在书店最左边的角落找到了这个地方。像寻宝人发现了宝藏的位置一样,我赶紧找了个小板凳,津津有味地坐在上面。过了很久,书店就要关门了,但我还是不自觉地看着。这时服务员才恍然大悟:刚才那个小男孩去哪了?他还拿着一本作文书。他有没有“偷”书带回家?于是,她问搬运工有没有看到我,她说没有,于是,我叫来了其他服务员,像地毯式搜索书店。突然,一个服务员发现书店的左边角落里有个人影。他觉得很害怕:这是谁?她叫了其他服务员,一直慢慢靠近我,我还没意识到。这时,一个服务员拍了拍我的肩膀。我醒来,不再徜徉在书的王国里。突然,我一回头,服务员看到是我,放下了心里的石头。嘿!又一场虚惊。
我现在越来越爱看书了。如果人生是一座山,那么书就是山顶的水。如果生活是天平,那么书籍就是有尊严的砝码;如果人生是夜空,那么书就是夜空中的一轮明月,我的人生离不开书。书籍使人更加高尚纯洁。我喜欢阅读。
求一个600字的我和钢琴的故事。
小时候对音乐特别感兴趣。一听到优美的音乐,我就会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盯着演奏者。我妈一看,找了个老师教我弹钢琴。
一开始老师教我弹钢琴的手型。她让我每节课都带一个乒乓球,让我捧在手心不让它掉下来。刚练的时候乒乓球总是“不听话”,每天回家练手。一周后,我的乒乓球开始“听话”了。慢慢的,不管我握不握乒乓球,我的手还是在握乒乓球。
掌握了弹钢琴的手型,老师开始教我音阶。她让我每周弹一次音阶。一开始觉得音阶太枯燥,就没认真练。后来老师对我说:“音阶是一切音乐的基础。只有把音阶弹好,才能把音乐弹好。”于是我开始认真的玩。我每天都练习。如果我一直弹断奏,我会一直练习,直到练得很流利,然后再弹下一首。
很快,我的秤过了,我高高兴兴的拉着妈妈去买书。我终于可以演奏音乐了!老师先留下了《唐笑》里的歌曲。虽然它们很简单,但我经常遇到问题。比如练习的强度不够,不是太重就是太轻,弹出来的曲子总是结结巴巴,不流畅。所以当我回家时,我总是分段练习音乐,直到我把它做对为止。一周后,老师给我布置了一首新曲子,我像以前一样练习。
现在,我可以在梦里播放许多歌曲,如童年的回忆和婚礼。我也受到了启发:凡事都要打好基础,就像盖楼房一样。如果不打好基础,再好的楼也会塌下来。虽然这几年我在学琴的过程中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我也感受到了音乐的美好!我喜欢弹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