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器婢有私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 掌器婢有私

原文:韩王府中忽失银器数件,掌器婢叫呼,为贼伤手。赵从善尹京,命总辖往府中,测试良久,执一亲仆讯之,立服。归白赵云:"适视婢疮口在左手,拒刃者必以右手。盖与仆有私,窃器与之,以刃自伤,谬称有贼;而此仆意思有异于众,是以得之。"

翻译:有一次,韩王府中突然有数件银器遭人盗取,管银器的婢女大喊捉贼时,被贼人砍伤手腕。当时尹京赵从善命总辖前去韩王府办案,总辖观察许久,突然逮捕一名王爷亲信,经过侦讯,那名亲信坦承犯罪。总辖回府向赵从善报告说:“我刚才检视,婢女的伤口在左手,若真是为抗拒贼人,伤口应在右手。经审问果然承认因与王爷亲信有私情,所以为他盗取银器,再用刀割伤手腕,故意谎报有贼,而我见这名亲信神色异于旁人,才起疑逮捕,得以破案。”

2. 文言文 掌器婢有私

原文:韩王府中忽失银器数件,掌器婢叫呼,为贼伤手。

赵从善尹京,命总辖往府中,测试良久,执一亲仆讯之,立服。归白赵云:"适视婢疮口在左手,拒刃者必以右手。

盖与仆有私,窃器与之,以刃自伤,谬称有贼;而此仆意思有异于众,是以得之。"翻译:有一次,韩王府中突然有数件银器遭人盗取,管银器的婢女大喊捉贼时,被贼人砍伤手腕。

当时尹京赵从善命总辖前去韩王府办案,总辖观察许久,突然逮捕一名王爷亲信,经过侦讯,那名亲信坦承犯罪。总辖回府向赵从善报告说:“我刚才检视,婢女的伤口在左手,若真是为抗拒贼人,伤口应在右手。

经审问果然承认因与王爷亲信有私情,所以为他盗取银器,再用刀割伤手腕,故意谎报有贼,而我见这名亲信神色异于旁人,才起疑逮捕,得以破案。”。

3. “掌器婢有私”原文是什么

原文: 《掌器婢有私》——明代:陆容 韩王府中忽失银器数件,掌器婢叫呼,为贼伤手。

赵从善尹京,命总辖往府中,测试良久,执一亲仆讯之,立服。归白赵云:"适视婢疮口在左手,拒刃者必以右手。

盖与仆有私,窃器与之,以刃自伤,谬称有贼;而此仆意思有异于众,是以得之。" 译文: 有一次,韩王府中突然有数件银器遭人盗取,管银器的婢女大喊捉贼时,被贼人砍伤手腕。

当时尹京赵从善命总辖前去韩王府办案,总辖观察许久,突然逮捕一名王爷亲信,经过侦讯,那名亲信坦承犯罪。总辖回府向赵从善报告说:“我刚才检视,婢女的伤口在左手,若真是为抗拒贼人,伤口应在右手。

经审问果然承认因与王爷亲信有私情,所以为他盗取银器,再用刀割伤手腕,故意谎报有贼,而我见这名亲信神色异于旁人,才起疑逮捕,得以破案。” 作者简介:明代陆容( 1436 一 1494 )太仓州人。

字文量,号式斋,成化二年( 1466 年)的进士,曾授南京主事,后迁兵部职方郎中,终居浙江右参政。容以其博学卓识著称于世。

与张泰、陆釴齐名,时号“娄东三凤”。陆容的代表作***十五卷。

《菽园杂记 》 是关于明代朝野掌故的史料笔记,多有可与正史相参证并补史文之阙者,对明代朝野故实叙述颇详,而且较少抄袭旧文,论史事、叙掌故、谈韵书、说文字,皆大多为自己的见解,被他同时代的王鏊称为明朝记事书第一。

4. 跪求 诸葛亮自校薄书 文言文翻译

诸葛亮曾经亲自校对公文,主簿杨径直入内劝他说:“治理国家是有制度的,上司和下级做的工作不能混淆。

请您允许我以治家作比喻:现在有一个人,命奴仆耕田,婢女烧饭,雄鸡所晓,狗咬盗贼,以牛拉车,以马代步;家中事务无一旷废,要求的东西都可得到满足,优闲自得,高枕无忧,只是吃饭饮酒而已。忽然有一天,对所有的事情都要亲自去做,不用奴婢、鸡狗、牛马,结果劳累了自己的身体,陷身琐碎事务之中,弄得疲惫不堪,精神萎靡,却一事无成。

难道他的才能不及奴婢和鸡狗吗?不是,而是因为他忘记了作为一家之主的职责。所以古人说‘坐着讨论问题,作出决定的人是王公;执行命令,亲身去做事情的人,称作士大夫’。

因此,丙吉不过问路上杀人的事情,却担心耕牛因天热而喘;陈平不去了解国家的钱、粮收入,而说‘这些自有具体负责的人知道’,他们都真正懂得各司其职的道理。如今您管理全国政务,却亲自校改公文,终日汗流浃背,不是太劳累了吗?”诸葛亮深深表示感谢。

杨去世,诸葛亮哭泣了三天。

5. 李氏之鸠文言文

李氏之鸠

原文

李氏有一鸠,能为人言,过于鹦鹉,甚慧,养之数年矣.日则飞翔于廊楹帘幕间,不远去。夕宿于笼,以避狸鼠。见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晋人贾于吴者,见之,愿以十金易焉。鸠觉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主人绐之曰:“我友有欲观汝者,即携汝归耳。”至贾家,则舍之去。鸠竟不食,哀号告归。贾人怜其志,且恐鸠死而金无取偿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鸠还李氏,鸠乃食。

选自《陈忠裕公全集》(本文又名《“鸠”还李氏》)

译文

李氏有一只斑鸠,能说人话,比鹦鹉还聪明,养了很多年。这只斑鸠白天就在房前屋后飞翔,从来不飞远,晚上便在笼中栖息,以躲避狸猫和老鼠的伤害。(斑鸠)见到仆人有私自拿东西或摘花的一定会告诉它的主人。晋国的商人在吴国经商,看见这只斑鸠,愿意用十两银子来换。斑鸠察觉了他的意图,便告诉它的主人说:“我在这呆了很久了,不忍心离去。您一定要将我卖到其他地方,我将绝食不吃东西。”主人哄骗它说:“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给他看过了马上带你回家。”到了商人家里,主人就舍弃了斑鸠离开了。斑鸠于是就整日不吃东西,哀叫着要回家。商人怜悯它的意志,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赔偿。于是花费了十两银子中的二两银子,把鸠还给李氏,斑鸠这才吃东西。

字词翻译

1.廊楹:廊是檐下的走廊,楹是厅堂前的柱子。

2.慧:聪明。

3.十金:十两银子。

4.易:换取。

5.市:卖掉 。

6.且:将要。

7.去:离开 。

8.舍:抛下。

9.竟:始终。

10.贾(gǔ):做买卖,经商。

11.至贾家:商人。

12.怜:同情,怜悯。

13.捐:耗费,花费。

14.乃:才。

15.绐(dài):欺哄。

16.焉:代词,代鸠

主旨

作者赋予鸠以人的意识,能通人意,他不愿离开主人家,主人将它卖给商人,它“竟不食,哀鸣告归”。

李氏鸠对故主忠诚不二的坚贞情志,寄托了作者誓死忠于明朝、绝不臣事清朝的气节情操,又辛辣地讽刺了那些逆子贰臣,连禽兽都不如。

启示

1.从李氏的角度来说,对待自己忠诚的人,决不可轻言放弃。

2.从鸠的角度来说,对主人忠诚不二,否则就会遭人唾弃,被人嫌弃。

6. 文言文《李氏之鸠》的全文翻译

原文 李氏之鸠 陈子龙畜鸠者以五月五日剪其舌。

取汞硫火链之,成灵砂,杂米菽,日三饲,变易其心,则能为人言,过於鹦鹉。李氏有一鸠甚慧,养之数年矣。

日则飞翔於楹帘幕间,不远去。夕宿於笼,以避狸鼠。

见童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晋人贾於吴者见之,愿以十金易焉。

鸠觉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

」主人绐之曰;「我友有欲观汝者,即携汝归耳。」至贾家,则舍之去。

鸠竟不食,哀鸣告归。贾人怜其志,且恐鸠死,而金无取偿也。

遂损金十之二,而以鸠还李氏,鸠乃食。陈子曰:「鸠,拙鸟也。

不轻去就,其仪一兮。是以诗人比之君子,而屈氏犹恶其佻巧,何也?」 译文 陈子龙养斑鸠,要在五月五日时剪它的舌头。

用汞硫火烤炼它,做成灵沙和米菽,每天喂三次,改变它的心,能说人话,比鹦鹉还强。李氏有一只斑鸠非常聪明,已经养了几年了,白天就在楹帘幕间飞翔,并不离开很远。

晚上在笼中栖息,以躲避狸鼠。见到仆人有私自拿东西或摘花的一定会告诉它的主人。

晋人贾於吴看见这只鸟,愿意用十金来换。斑鸠知道了他的意图,告诉它的主人说:“我在这呆了很久,不忍心离去。

你如果将我卖给别人,我就不吃东西了。”主人欺骗它说:“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才带你走。”

到了贾家,主人就舍弃了斑鸠离开了。斑鸠真的不吃东西,哀叫着说要回去。

贾人可怜它的想法,又怕它死去,金就白花了。于是舍弃了十金中的二金,以八金将它还给李氏,斑鸠才吃东西。

陈子龙说:“斑鸠,是一只鸟。却不轻易离开主人,十分专一。

因此诗人将它比作君子,可是屈氏却厌恶它的佻巧,这是为什么呢?”。

7. 翻译文言文《李氏夫妇》

103《李氏夫妇》

黄生是李氏小时候的朋友。分

别十年后,二人在路途中相遇。

李氏把他请到家,杀鸡做饭。

但是到了19:00~21:00的时

候,黄生的肚子疼,流下豆子

般大小的汗滴。李氏夫妇非常

惊恐,打算找医生赶来。黄生

坚持不让他们去找医生,以为

老毛病又犯了,没有关系。李

氏不听,立刻去找医生。当时

正在下暴雨,漫天乌黑,山道

崎岖,路滑难行。过了大半夜,

带着医生回来了。医生给黄生

针灸,一会病就好了。黄生说

:“你为我吃苦了!我拿什么

报答你?”李氏夫妇说:你是

我朋友,应当悉心的对待你,

你为什么要说这些话呢?”第

二天天晴了,黄生就告辞离去

了。

8. 求这篇古文的翻译(吴王夫差起师伐越..)

你要的和下边的差不多..

原文: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1),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2),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知越国之政(3)。”大夫种进对曰(4):“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5),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6),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7)。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8)?”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9)?”执其手而与之谋。

遂使之行成于吴(10),曰:“寡君勾践乏无所使(11),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大王(12),私于下执事(13)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14);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15)。请勾践女女于王(16),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17)!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18),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19),沈金玉于江;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20),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无乃即伤君王之所爱乎(21)?与其杀是人也,宁其得此国也,其孰利乎?”

译文:

越王勾践退守会稽山后,就向全军发布号令说:“凡是我的父辈兄弟及全国百姓,哪个能够协助我击退吴国的,我就同他***同管理越国的政事。”大夫文种向越王进谏说:“我听说过,商人在夏天就预先积蓄皮货,冬天就预先积蓄夏布,行旱路就预先准备好船只,行水路就预先准备好车辆,以备需要时用。一个国家即使没有外患,然而有谋略的大臣及勇敢的将士不能不事先培养和选择。就如蓑衣斗笠这种雨具,到下雨时,是一定要用上它的。现在您大王退守到会稽山之后,才来寻求有谋略的大臣,未免太晚了吧?”勾践回答说:“能听到大夫您的这番话,怎么能算晚呢?”说罢,就握着大夫文种的手,同他一起商量灭吴之事。

随后,越王就派文种到吴国去求和。文种对吴王说:“我们越国派不出有本领的人,就派了我这样无能的臣子,我不敢直接对您大王说,我私自同您手下的臣子说:我们越王的军队,不值得屈辱大王再来讨伐了,越王愿意把金玉及子女,奉献给大王,以酬谢大王的辱临。并请允许把越王的女儿作大王的婢妾,大夫的女儿作吴国大夫的婢妾,士的女儿作吴国士的婢妾,越国的珍宝也全部带来;越王将率领全国的人,编入大王的军队,一切听从大王的指挥。如果您大王认为越王的过错不能宽容,那末我们将烧毁宗庙,把妻子儿女捆绑起来,连同金玉一起投到江里,然后再带领现在仅有的五千人同吴国决一死战,那时一人就必定能抵两人用,这就等于是拿一万人的军队来对付您大王了,结果不免会使越国百姓和财物都遭到损失,岂不影响到大王加爱于越国的仁慈恻隐之心了吗?是情愿杀了越国所有的人,还是不化力气得到越国,请大王衡量一下,哪种有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