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力法的基本体系和基本未知量?为什么要首先计算基本未知量?基本体系和原结构有何异同?

力法的基本体系是在原超静定结构中撤除多余约束,代以相应的多余约束力后所得到的一个静定结构。力法的基本未知量就是在原结构撤除多余约束后在基本体系上所代替的相应的多余约束力。因基本体系上作用的荷载是给定的,而基本未知量是未定的,如能利用变形条件将基本未知量求出,则超静定结构的计算就转化为静定结构的计算问题,因此,必须首先计算出基本未知量。

基本体系和原超静定结构在几何组成上都是几何不变的。

超静定结构有多余约束,多余约束处的变形是给定的(已知值或为零),约束反力是确定的。 基本体系是在原结构中撤去多余约束后,代以相应约束力的静定结构,在所撤多余约束处,可以有自由变形,所加的相应的多余约束力X1是不确定的,X1为任意值都可满足平衡条件。如图(b)、(c)B点可以有向下或向上的位移△B。基本体系在荷载和多余约束力***同作用下,必须在多余约束力处的变形和原结构相等,即△B=0,这时X1=YB(图(d));只有在这时,基本体系在荷载和多余约束力X1=YB***同作用下和原结构受力和变形状态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