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圈侵权事件究竟为何屡见不鲜呢?
近年来,影视圈的侵权事件屡见不鲜。有些书粉为原创者战队,有些剧粉则为抄袭作品发声。有的抄袭是板上钉钉,有的侵权则有蹭热度的嫌疑。但是真真假假的侵权背后让网民的认知陷入了无尽的反转之中,从《哪吒》、《少年的你》到《寄生虫》,仿佛越是受欢迎的电视剧电影越容易陷入侵权和抄袭风波。个人认为,这些屡见不鲜的侵权事件背后,有如下原因:
其一,侵权认定标准不唯一。在诸多的侵权案例中,各个地方的法院标准都有些许的不同。如如果判定一本书是否抄袭了另一本书,究竟是看相似的人物设定还是情节的重合度,亦或是文章的结构和脉络相似程度。此前大火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也被另一本书的作者李霞起诉,认为该剧抄袭了她的作品《生死捍卫》,不过一审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但作者不服一审的判决,现在已经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待继续审理结果。
其二,维权时间成本大。对于原作者而言,当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的时候,往往侵权作品已经进入了播出的阶段,这个时候作者必须自己取证,证明对方的作品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在这个过程中是漫长的,也许等到侵权作品都已经播完了,自己的维权之路才才起步。等到真正的法院判决又是一段很长很长的路。
其三,侵权成本低。对于侵权者而言,侵犯他人的原创作品即便是被告,需要赔偿的金额也是远低于影视作品收益的。例如电视剧《锦绣未央》的编剧就抄袭了原作者的作品。经过两年之久的诉讼维权案,原作者一***获得赔偿60多万,但是其侵权获利远远超过了这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