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应该还手吗?
在这个问题上,我想很多人都会想到自卫这个词。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里说的必须满足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针对的一定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3.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
5、对于不法侵害人,在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中,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其实大家还是不理解这个解释,还是不知道要不要反击。
让我们看一个例子。
有一天,为了争夺最佳的“档口位置”,甲和乙发生了争执。先是A打了B四五拳,很嚣张。一开始B没有还手,选择了撤退。然后A打了B三四拳,B这时候开始还手。然后像拳击一样,互相打了十几拳,最后被群众拉开。
a说:他骂我,我就打他!
b说:他打我,我肯定还手。这是自卫。他应该被杀吗?
从法律上讲,B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我给你解释一下,B确实被打了,但是他在一个开放的环境里,所以他可以跑去报警。这件事的紧急程度和A的侵害程度,都不足以让B把A打到动弹不得的地步。
而B却采取了“不逃”“不报警”,而是直接回击,一拳打了A十几下。其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暴露了其“主观报复动机”和“客观违背事实”,故不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属于“互斗行为”。
其实还有一种情况。你要知道,那个轰动全国的“昆山龙哥”案,视频我还能记得。最终,男人属于正当防卫而非防卫过当。当时行凶者很厉害,拿出一把k刀直接扑了上去。这种主观行为很明显,他肯定是想杀人。幸运的是,白衬衫最终保护了自己。
这个结果很受欢迎,给了这个国家的正义人士一个安慰。
从法律上来说,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白衣男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虽然白衬衫男当时也是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下,但是当时的急迫和被侵犯的程度,不得不把龙哥打到了动弹不得的地步。所以,这是自卫。
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你可能理解不清楚。我检查了当你被打败的时候你是否应该反击。比较官方和通俗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对方明显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果断反击,保证你不受伤害。这种情况基本属于正当防卫。生命受到紧急威胁,一定要第一时间保护好自己,然后选择报警。
陕西警方Tik Tok截图
陕西警方Tik Tok截图2
关于要不要打,我想告诉你,只要证据确凿,可以直接处罚,不必打“轻伤”,首选拘留。一般来说,如果你对对方拳打脚踢或扇耳光,你很可能会面临拘留和罚款。“还手”不等于“正当防卫”,任何不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目的的“还手”都是故意伤害。
“被打后是否还手”其实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定义。很多专家和官员都模棱两可,这也导致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反击。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