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发生公交事故造成三死三伤,发生事故的公交车司机以后还能开车吗?
2019年10月9号,下午6:29,一辆公交车沿着双河路自西向东行驶,先后与4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三人死亡,三人轻伤。公交车驾驶人已被警方控制,该事故正在调查中。
那么目前,并没有得到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但我们看到了公交车的驾驶员已经被警方控制。那么这一段时间在调查的结果出现之前,这一名驾驶员肯定是不能够开车的。
这要交由交通管理部门来定责。该名驾驶员是因为何种原因出现了这种状况?
是否是因为车速过高?是否涉及酒驾?是否没有按照驾驶的程序来行驶车辆?这些都应该是驾驶员负主要的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会吊销驾驶执照呢?
其中有一条是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吊销驾驶执照。
如果是驾驶员主观的原因,造成了这次事故的发生,那么这个驾驶员的驾照就会被吊销。不能够再从事这样的工作。
让我们现在等待最后的认定。
实际上一场车祸的发生对于司机的影响也非常大。很多司机都是一时疏忽导致了车祸的发生。但是出现重大的事故时,他们难辞其咎,也会产生巨大的心理阴影。
所以在总结了事故经验之后,远离这个行业是对自己和其他的人员的最好的保护。
所以在外行驶的司机千万要安全为重,不要掉以轻心。因为你的脚和刹车,这联系到千家万户的人命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