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型社区提案谁办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儿童友好”源于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中提出的儿童具有生命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四大权利,儿童友好的最基本内涵就是尊重儿童的这些基本权利。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联合国人居署正式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议将儿童的根本需求纳入街区或城市的规划之中。
2018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儿童为重点发布了《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强调城市规划首先应关注儿童所需要的相关概念、依据和技术策略。“儿童友好社区”是在儿童友好型城市理念基础上,结合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实际而提出的,以社区为依托,以保护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以儿童及其监护人和其他家庭成员为服务对象,在安全友好的社区公***空间提供包括文化、教育、健康等多维度的普惠型服务,目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全球范围内认证了超过3000个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